土地和环境补偿

巴新90%的土地为私人所有。根据项目土地和环境补偿协议,随着项目的开发,公司需承担土地补偿、社会不便补偿、灌木丛、树木、溪水、海水补偿等共计14项补偿义务。公司积极履行土地和环境补偿义务,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,通过严格的程序予以赔付。截至2010年底,共计支付补偿款680万基那。
土地与环境补偿给土地主带来了最直接的收入来源和发展动力。土地主利用补偿款作为启动基金,开始从事蔬菜种植、家禽养殖和经营小商店等活动,或购买设备,承接起更多的商业机会,不同程度地刺激了项目地区的经济发展。
在巴新特别是在其资源开发行业,私人土地产权有关的纠纷问题很常见。项目地区的一些土地争议仍待国家土地纠纷委员会进行裁决。对于存在纠纷的土地,公司计划将相应的补偿款注入信托账户,等将来土地产权界定后再予以支付。

地方关系部员工参加社区联络和补偿确认培训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利用补偿金额种植水稻获得大米丰收